,教育部关于近视的新规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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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六部委发文视力矫正的问题,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六部委发文视力矫正的解答

教育部关于近视的新规定?

一、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。

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时,要对相关检测机构严格把关,坚决杜绝无资质的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。

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视力监测、检测等工作,应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。

  二、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。

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,近视不能治愈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、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近视防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。

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使用“康复”“恢复”“降低度数”“近视治愈”“近视克星”“度数修复”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,严厉打击在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内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。

  三、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。禁止向校园提供未获得相关资质的近视防控产品和相关服务,坚决避免造成学生视力健康“二次伤害”。

采用质量认证手段推动近视防控工作,积极开展教室照明和读写台灯等健康照明产品、桌椅人体工效学产品、眼视光产品、学习用品、验光配镜服务等认证工作,提升近视防控相关产品质量和视觉健康服务水平。

健全政府、行业、社会等多层次的认证采信机制,广泛宣传获得认证的眼视光产品和服务,为持续优化近视防控工作提供保障。

矫正视力眼镜国家标准?

国家规定单眼视力≥0.9为正常视力,而近视眼矫正视力也需达到该标准。近视眼在镜片矫正过程中,如果将单眼矫正视力均提高至0.9以上包括0.9,则认为视力属于正常视力。眼睛如果视力在0.8以下包括0.8则认为视力异常,可能存在屈光不正,包括近视、远视或散光情况,应进行散瞳验光医学检测,定性或定量近视度数。

散瞳通常需要用眼药水进行瞳孔扩大,同时对睫状肌进行麻痹,以进行屈光方面检测,明确近视具体度数。经过检测后,将屈光状态或近视、远视、散光检测出结果后,选择相应度数镜片进行视力矫正,经过调整后矫正视力基本可达到0.9以上,包括1.0或1.2,此时认为矫正视力达到正常,可进行配镜。戴上眼镜后两眼视力已为正常视力,不会影响正常工作和学习。

矫正视力达到1.0,也就是5.0以上就算正常。矫正视力就是指戴眼镜的视力,所以不戴眼镜的时候达不到5.0,而戴了眼镜达到5.0及以上,比如5.1、5.2、5.3都可以。

正常情况下低于5.0可能会出现近视、远视、散光,但是具体的度数通过视力表没法计算出来,因为不成正比。如果出现了裸眼视力看不到5.0的情况,需要去眼镜店或医院进行验光检测,才能测出相应的度数,根据相应度数配戴眼镜就可以。

教育部对视力的规定?

教育部对视力新规定:到2023年,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.5个百分点以上,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。到2030年,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%左右,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%以下,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%以下,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%以下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六部委发文视力矫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六部委发文视力矫正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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